退款政策

 

退貨申請說明

1. 請注意:商品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敬請見諒。(外包塑膠膜已撕開或商品塑膠袋已打開,即算開封狀態)

2. 退貨流程:收到商品後7日內,請於線上客服提出或致電本公司專線(02) 8751-3322,待本商店收到您退回之商品並確認驗收無誤後,即進入退款流程。

3. 退貨商品皆不可開封,不接受部分退貨,並請依原包裝寄回。退回商品需包含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,如未將此筆訂單包裹中的所有內容物妥善包裝、完整寄回,需請您自費郵資補件。

4. 當您的退貨需求通過審核,我們會請宅配人員至您填寫的收件地址取回商品,將由我們負擔此次物流費用。

5. 已使用之優惠券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,退貨申請成立後也無法取回優惠券,敬請見諒。

6. 當您的退貨申請成立後,訂單成立時所獲得的毛福利點數將被收回。

7. 當您提交退貨申請表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
 

退款說明

1. 須請您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,以利本公司完成退款手續。

2. 確認符合我們的退款標準,且資料確認無誤後,我們14天內會再將款項退到您的帳戶。

 

無法辦理退貨的情況

1. 已超過7天猶豫期,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
2. 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若已開封(例如:外包塑膠膜已撕開或商品塑膠袋已打開),即無法辦理退貨。

3. 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悉數寄回並妥善包裝,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
4. 客製化商品/產品,包含客製印製商品及客製化造型商品。

5. 有效期之食品原料,除食品本身有品質疑慮外,故無法因個人口味、喜好等...原因辦理退貨。

6. 線上購買之機器設備(購買前應先詢問本公司客服,並評估安裝可行性),除設備使用異常之情形外,故無法因個人/公司使用方式及政策...等原因辦理退貨。

 

無法辦理退款的情況

1. 匯款帳號填寫有誤,將無法辦理退款。

2. 如索取紙本發票,但未寄回發票(客服會連絡您進行發票的補件,補件郵資將請您自行吸收)。

3. 提交退貨申請表後的10個工作天內,若因填寫資料有明顯問題卻無法聯繫到您,將取消您的申請。

4. 當我們已安排取件,但宅配人員到訪3次卻無法順利收回商品,將取消您的申請,敬請見諒。

 

再次提醒您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之權益(收到商品後隔天起為第一天)。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需要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的狀態,才能辦理退貨退款。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退款手續。

若已詳閱且確認以上事項您可接受,再請填寫我們的客服表單,收到申請後,我們會盡快為您處理退貨退款事宜。請注意!當您提交退貨申請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
若您有其他疑問,聯絡客服信箱(service@quantas.com.tw),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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